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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办〔2010〕34号
关于派出县委巡回检查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和驻黟各有关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黟办〔2010〕32号)的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向各有关单位派出巡回检查组。 派出巡回检查组,是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加强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督查和指导的重要举措,对始终把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正确方向、保持活动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县委巡回检查组的职责是: 1、了解掌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向巡查单位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 2、总结、推广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 3、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与所巡查单位党组织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4、及时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县委巡回检查组要紧紧依靠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要从严要求,切实履行巡回检查组的职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巡回检查组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巡回检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把开展巡回检查工作的过程当作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过程,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始终带头将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县委决定,积极支持县委巡回检查组的工作,为县委巡回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要求的实现。
附:黟县创先争优活动巡回检查组成员及巡查单位
中共黟县县委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活动” 巡回检查组 通知 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黟县县委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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