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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须知
2007-7-20 来源: 作者:黟县公安局 被阅读644次
一、申请条件

准驾车型
年龄
身高(厘米)
视力(矫正)

A1

26-50以下
155以上
5.0以上

A2

  24-50以下
155以上
5.0以上

B1

  21-50以下
150以上
5.0以上

A3 B2

  21-50以下
155以上
5.0以上

C1 C2 F

  18-70以下
 
4.9以上

C3 C4 D E

  18-60以下
 
4.9以上

 
 
 
 
 
 
 
 
 
 
 
 
二、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为《居民身份证》,军人为《军官证》、《士兵证》、《离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及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港澳台人员及外国人为其入境证明和居留证明)
(二)县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三)近期白底一寸免冠彩照(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
(四)暂住地居民暂住证明
三、考试、发证
申请人申请手续经审核合格,申请人通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按准驾车型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四、 驾驶证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长期。初次领证有效期为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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