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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2005〕15号)和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黟编字〔2005〕31号),原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组成部门。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单列1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联系电话:0559-5522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