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档案保密信访、机关保卫、普法宣传、文明创建、行政机关事务管理等委相关日常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
1.负责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
2.参与制定农村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农村扶贫计划。负责库区办工作;承办本委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1.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政府性专项资金的综合平衡和管理;安排县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国有公益项目建设;负责研究和制定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
2.审核限额以上及县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审批和申报县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申报等工作;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
(四)体制改革科
1.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以及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涉及本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2.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五)信息科
1.负责及时提供全县经济发展运行情况及有关经济信息,为县政府和企业、社会服务。
2.贯彻实施数字信息产业化指导工作。
3.组织参与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监测、调查全县农业自然资源增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