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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一)承诺内容
   (1)依法保证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高入学率,丰富九年义务教育的内涵。保持学前教育在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积极发展高中教育。把质量作为教育生存发展的生命线。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在每一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以饱满的热情,诚恳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降低门槛,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执行“首问负责制”,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
    (3)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和规定,规范收费,严格管理。从严从快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
   (4)凡外地来黟投资兴业经商人员的子女在黟就读免收借读费,办理入学手续从快从简,营造宽松、和谐的招商引资氛围。
   (5)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6)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选调教师。
  (7)加快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确保今年底消灭中小学现有D类危房。重点建设好黟县中学、实验小学、示范幼儿园、黟县第二中学、宏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等一批窗口学校。
    (8)继续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教育,全县中学生上机率达到100%,小学生上机率达到80%,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9)完善教学质量检测、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适应新课改需要的教学管理督导、评价体系。
(二)违诺失职责任追究
    1、因违诺失职造成危害或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由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分别承担责任。
  2、党内干部职工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的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非党员干部职工犯有失职错误的,参照第2款执行。
 
 
黟县教育局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自动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AB岗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政务承诺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三、各个部门、各级负责人、各个岗位都要确定AB角(除特殊岗位如财会),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
  四、A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五、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同时做好本岗A岗主要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六、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黟县教育局办事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及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均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通过黟县教育网、下发文件等形式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1、本局工作职能及内设科室职责;
  2、办事依据和程序;
  3、本局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及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
  4、对外公开的服务承诺;
  5、公开投诉电话;
  6、按照要求其他需要公开的。
  (二)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
  1、单位内部财务收支使用情况;
  2、本局人事任免、奖惩录用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
  3、内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要求
  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局长负责制,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黟县教育局首问责任制度
 
  一、当事人到教育局机关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称责任人)。
  二、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
  四、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五、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处理。
 
 
黟县教育局限时办结制
 
  一、上班时间,科室工作人员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去向。
  二、领导布置的工作,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如超时未能完成任务的,要及时地向领导汇报并说明原因,以免误事。
  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属于本职的常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互相扯皮、推诿,要积极主动去做,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上缴矛盾。
  四、重大事项、超常规事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汇报要如实,不得随意扩大、缩小和延误;要及时提出可行性的处理意见供领导参考,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明确管理权限。有关工作情况,各科室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再向主要领导汇报。局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检查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的工作情况,并视工作实绩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六、各科室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为群众办事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能办的事要办好,不能办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态度和蔼,不要激化矛盾。
  七、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八、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处理。
 
 
黟县教育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遵循实施行政许可便民原则,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一次性告知指服务对象到我局系统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必须在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二条 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一般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经办人应填写《一次性告知书》(格式附后),对办理事项需要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作详细说明。电话咨询的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但也要一次性告知,直至咨询人明白为止。《一次性告知书》填写应一式两份,一份交服务对象,一份留存。
  第三条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服务对象往返多次办理的负责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造成投诉引起行政诉讼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
                                   
  《一次性告知书》请在《教育资源》中的《历年资料》内下载,也可按下面链接下载:
  http://www.hsyxedu.net/zyk/gswj/4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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