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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联系电话:5522090) 主任:胡琼华 科员:吴智兴 驾驶员:袁克伦 职责: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管理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的复议和应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 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 2、政工股(联系电话:5521464) 股长:查建军 副主任科员:韩通铭 职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和人事工作;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业务,负责全县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的审查、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股(联系电话:5521464) 股长:吴 建 科员:舒春雷 职责:负责全县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基层工作管理股(联系电话:5522090、12348) 股长:刘祖汉 科员:方梅珍 职责: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帮教安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12348”法律专线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和协调基层“148”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法律援助股(联系电话:5521464) 股长:查建军(兼) 职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办理直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6、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 ①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②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③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⑤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⑥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设;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⑦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⑨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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