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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劳动保障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1、组织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会议组织、公文、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汇集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政策、措施;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方法;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贯彻企业职工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3、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规划,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县级就业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就业服务机构评估认定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股
    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受理举报投诉并组织查处,参与查处重大违反劳动和社会保脸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企业的年审工作,指导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检查。
    (三)劳动仲裁股(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组织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众性突发事件;依法进行劳动合同鉴证,组织调解劳动关系纠纷;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四)保险股   
    l、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社会保险地方性配套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对有关机构承办的社会保险业务进行资格认定;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个人账户确定和基金征缴、管理的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认定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研究拟定补充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和管理规则;研究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管理的规划和政策的配套措施。
    3、拟定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配套政策;研究拟定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稽核的配套办法;研究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配套政策和规则。
    4、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研究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财户管理政策;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规则;研究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和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和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资格审定和年审工作;研究拟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负责职工工伤、职业病认定及其伤残等级鉴定工作;组织从事职工因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则。
    5、研究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研究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研究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管理服务的规则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办 公 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工作关系,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安全生产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股(监察大队):
  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制定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受理举报投诉并组织查处,参与查处重大违反劳动和社会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企业的年审工作,指导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检查。
劳动仲裁股(县仲裁办):
  贯彻实施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管理;组织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众性突发事件;依法进行劳动合同鉴证,组织调解劳动关系纠纷,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就业培训股:
  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规划、再就业工程;负责县级就业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再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认定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负责职工工伤、职业病认定及其伤残等级鉴定工作,组织从事职工因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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