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黟县县直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黟县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黟县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主动协调,负责到底。
三、规范审批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对符合行政许可审批条件的,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审批条件的,及时给予明确答复,提供规范依据。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窗口式”集中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五、严格工作纪律,保证从严查处。对违反“四个不准”和“十条禁令”以及效能建设的“六项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三个《实施办法》从严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认真处理信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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