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落实202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就加快推进落实202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
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年终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细化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对57项数字量化指标和173项定性任务(详见附表),逐项分解细化实化为本单位具体工作事项,压实责任到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落实具体时限,并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盘点对账,限期对号销账,按预期时限完成任务的事项,要随时报送申请销账。
三、抢抓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抓进度、抢时间,同步做好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力争在11月底前主体任务基本落地完成,12月底前全面圆满收官。
四、强化督查
1.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进情况,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按照规定时限节点如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进度滞后、没有达到时限、时序进度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2.各乡镇、各责任单位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包括数字量化指标、定性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于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12月28日前,报县政府督办室并发电子稿至yxzfdbs@163.com(联系人:汪*俊 5552581)。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