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由于松树死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秋季普查之后的10-11月份,是枯死松树死亡高峰期,采购人在确定枯死松树清理招标采购数量时,可在当年秋季普查数据的基础上,将招标采购数量上浮至20%,项目结束以实际清理数字为准,但不能超过上浮数量的上限。
第六条 宏村镇是保护黄山松核心防控区域,实行“发现一株、清理一株”防控措施。枯死松树清理采购招标工作可根据分布区域、清理的难易程度确定合理单株施工价格,明确施工区域,进行招标。清理数量、清理总价根据后期清理结果,由属地政府组织验收后,据实结算。
第七条 可采用公开招标、分散采购或直接发包三种方式。
(一)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由采购人按照《黄山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黄公管〔2017〕16号)文件规定,自行组织分散采购。
(三)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0万元以内的,采购单位可集体研究直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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