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告公示 > 教育

关于拟调整黟县职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6 10:47 信息来源: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的通知》(黄发改价格〔2019〕16号)等规定,经研究,拟调整黟县职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拟调整为260元/生·学期,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使用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三、县教育局要督促黟县职业学校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等依法依规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按规定落实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住宿费减免政策。

四、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5日

五、公示电话:0559-5551193

六、邮    箱:1966642235@qq.com

七、地    址:黟县碧阳镇直街71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2024年8月25日前社会各界可以现场,或通过邮件提交黟县职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黟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