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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通告

作者:黟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09:43 信息来源:黟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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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人社部门下发的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疑点数据,经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我县1人存在出现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情形后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多次联系违规领取者办理退款事宜,因1人无法正常联系,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至今未退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等规定,违规领取的相关待遇应退还至黟县失业保险基金账户。现就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退款事宜,通告如下:

现责令1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于2023年118日前,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黟县失业保险基金账户。逾期仍不退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退款账号(转账退款务必备注姓名):

名:黟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号:3400169540805035822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黟县支行

联系电话:0559-5528138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24    

 

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违规领取金额(元)

1

方翔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