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2023年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情况公示表
根据有关规定,经申请人所在社区、乡镇、县民政局和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初步审查,并依照程序对符合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现将申请人情况分别在黟县政府网站县房地产事务中心网页和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10天(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7 日)。公示期间如发现申请人及家庭情况不实,请予举报,我中心安排专人值班,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电话:5526392、5522898、5522481。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配偶姓名 |
家庭 人口 |
年收入 申报情况 |
类型 |
居住 现状 |
受理时间 |
户口所在地 |
1 |
汪*红 |
姚*进 |
3 |
10338 |
低保 |
借住 |
2023.2 |
北街社区 |
2 |
项*琼 |
李*爱 |
2 |
10800 |
低保 |
借住 |
2023.2 |
北街社区 |
黟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 2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