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3-03-17 00:002023-04-16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来源: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和安徽省部署,结合黟县实际,我县开展了《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整体谋划黟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资源要素保障。

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规划编制完成了现状调研、问卷调查、专题研究、专家论证以及部门意见征询等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公示稿。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

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反馈方式: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网站征集等方式反馈至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规划管理股,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

来信地址: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12号 邮编:245500  联系人:操工、汪工

电话征集方式:0559-5527071

电子邮箱征集方式:278038492@qq.com

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附件:《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7日

 

关于《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背景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细化落实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结合《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黟县国土空间资源现状、发展形势和任务,2019年11月,我县启动《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过程

第一阶段: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11月~2020年2月)。成立黟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技术服务单位、召开规划启动会、成立规划编制工作专班。

第二阶段:开展前期研究(2020年3月~2021年5月)。开展多轮全域调研、部门乡镇座谈,主要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双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与区域协同发展等10个专题研究工作。

第三阶段:划定“三区三线”(2021年6月~2022年9月)。根据部省划定规则,历经“三上三下”,我县划定耕地保护面积58.01平方公里(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2.16平方公里(7.8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4.58平方公里(54.6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0.56平方公里(1.58万亩)。

第四阶段:编制规划成果(2022年10月~2023年3月)。在严格落实《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编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3年2月中旬向8个乡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评审稿)。3月17日《规划》通过专家论证,面向社会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04-25 09:44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就《关于公开征求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通过网络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