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黟县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商民生〔2020〕1号)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黟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3日
抄送:县民生办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商民生〔2020〕1号),为扎实做好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聚焦脱贫攻坚,在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发展农村电商力度,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强化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推进农产品出山进城,解决“卖难”问题,助力贫困村、贫困户的稳定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短板,为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补短板、优结构、再升级”的工作思路,打造便捷高效的农村物流快递、电商服务网点;发展多样化的农村市场主体和小而美的品牌化特色农产品;培育懂电商、爱农村的电商人才队伍。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0%以上,达到0.99亿元;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培育2个农村电商示范村,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提升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规范运营和上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推动我县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
三、实施内容
(一)继续加大县域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体系建设。政府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统筹配套电商发展资金,通过政策性补贴,加速解决偏远乡镇物流快递不通畅、费用较高的问题,加强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相关服务、仓储加工、品牌规划、市场推广等配套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商发展需要的供应链体系和产业链体系。加大对冷链物流的投入建设力度,为鲜活农产品出山进城提供品质保证。
(二)拓宽农村电商销售渠道。继续巩固原有电商平台销售渠道,积极拓展短视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销售渠道,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网销规模。鼓励电商企业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开展时令农产品网络直播销售;积极开展消费扶贫,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优先采购、消费贫困地区农特产品。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骨干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产销对接,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三)培育农村电商品牌。要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现有品牌打造,挖掘培育新品牌,支持各地开展区域公共农村电商品牌建设,鼓励对产品进行统一注册、统一包装、统一生产标准和统一推广,打造黄山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村电商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信息数据化、可视化、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四)培训农村电商人才。继续加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扶贫专干、大学生村官等电商培训,培养一批懂电商的干部,一批愿意从事电商的人,特别是注意培养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留守妇女、残疾人等群体。鼓励能参与愿参与的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
四、资金筹集
(一)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支持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对被认定的每个示范县、镇、村、网点分别给予100万元、15万元、5万元和1万元补助。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培育,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和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每个企业(品牌)分别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支持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对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的电商经营主体,按实效给予网络销售额5%内的奖励;对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电商经营主体,按实效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支持电商网点建设,对参与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并有实效的农村电商网点,给予2000元以内的分档奖励。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网点经营户、驻村扶贫工作队、大学生村官、村“两委”、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电商培训,按年度培训计划给予每天每人350元以内的补助。
(二)市级财政对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给予配套奖励(对贫困村和革命老区贫困村,按非贫困地区补助标准的20%上浮)。
(三)认真做好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相关项目建设、验收和管理工作。应将所涉支持项目、资金分配金额等在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拨付。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合规、资金使用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把农村电商提质增效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促调度。加强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督促调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违规实施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