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支持办法(暂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快递电商企业:
根据《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黟政办秘〔2021〕26号)规定,现就奖励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3日- 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金来源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
三、适用范围
本县各注册登记、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从事电商活动的企业、组织和相关机构,以及在本县的个体网店、农村电商带头人、服务站等经营个体和快递物流企业。
四、申报内容、材料
(一)加大电商主体培育。对正常运营满一年、且在自有平台销售额及其他平台年度销售的电商企业或个人电商,根据申报经营主体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分阶段给予申报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
销售量(万单) |
销售额(万单) |
销售名次 |
奖励(万元) |
0.25 |
10 |
前20名 |
0.3 |
0.75 |
30 |
前10名 |
1 |
2 |
50 |
前8名 |
2 |
2.5 |
100 |
不限 |
3 |
5 |
500 |
4 |
|
注:入驻或注册地在县电商物流产业园内的企业或个人电商奖励资金上浮10%。 |
申报材料:2022年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度网络销售额证明材料(含店铺首页、产品页面、后台资质、网销额等)、2022年度完税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鼓励建设黟县优势产业专区和地方特色馆。经授权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黟县优势产业专区、地方特色馆的,运营半年以上,且当年网络销售 20 个以上地方产品且网络销售额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申报材料:2022年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度网络销售额证明材料(含店铺首页、产品页面、后台资质、网销额等)、2022年度完税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乡镇、村级电商网点建设运营。对整合建设乡镇、村级兼具快递配送功能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独立经营面积30平方米(村级站点15平方米)以上的,镇级站点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月补助,村级站点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元/月补助。补助金额根据《黟县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考核表》(附件3)得分情况予以发放。
申报材料:2022年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奖励申请表、村级服务站合伙人信息登记表、并附已改造门头、外观、内部装修等图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黟县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考核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初审。申报企业(单位)将每个项目材料装订成册,报黟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黟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认真对申报项目的政策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二)实地核查。黟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开展实地核查。
(三)推荐上报。黟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通过文本及实地初审的项目进行信用核查(申报单位2021、2022年度无处罚记录)、涉企系统比对(申报单位未重复申报享受相同奖补资金),确定推荐项目,并上报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含信用核查结果、涉企系统比对结果,并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承诺)。
(四)项目复审。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申报文本进行复审,并抽取不低于20%的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后研究兑现意见。
(五)项目公示。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支持项目、资金额等内容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各申报企业(单位)。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和组织存在下列情况,不得进行申报:提供虚假材料的;偷税漏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当年度被行政处罚和发生安全生产、群体事件、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其他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
(二)政策扶持对象应严格遵守资金使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行为,追回相应资金,计入社会信用体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对涉及网络销售额项目,要求提供网络销售额(含店铺页面、产品页面、后台资质、网络销售额)无间断视频查询资料。
(四)该政策由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黟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鲍文胜 电话:17764407459
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方文博 电话:18855968398
附件:
1、2022年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奖励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黟县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考核表
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
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2022年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奖励申请表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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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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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网络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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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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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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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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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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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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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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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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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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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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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2022年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申请申报过程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若违此承诺,出现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报公司名称: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黟县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考核表
网点名称: 考核日期: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值 |
分值 |
得分 |
硬件 部分 |
爱护保管网点设备设施 |
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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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码放整齐,网点环境整洁 |
10分 |
10分 |
|
|
网点 业务 |
各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负责人必须业务熟练,设备操作熟练,保证网点有人在岗。 |
10分 |
10分 |
|
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向村民提供快递收发、便民缴费、代购额达1000元可计(5分)。每月便民缴费、代购、网销额每超过500元额外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5分(每月便民缴费、代购每超过500元额外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元 |
5分 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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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物件出入库是否准确,收寄件人信息记录是否清晰,过数时单重、数量是否准确过数。 |
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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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村物流网点负责人及时在“黟县农村物流网点工作交流群”发布物流政策,及时通知收件人取件。 |
10分(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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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村电商物流网点负责人接受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安排的培训及其他工作,根据签到表和工作记录进行评分。 |
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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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无投诉,无丢失损坏快递 |
10分(被客户投诉且发生纠纷一次扣5分且无上限)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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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村物流网点安装使用智慧乡村APP,并每周进行签到,提升服务中心与服务站点的运营效率,根据智慧乡村APP后台签到率及活跃度评分。 |
10分(每漏签到一次扣1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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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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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额外加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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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签字: 站点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