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黟政办秘〔202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第八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9日
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为推进黟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文件要求,结合黟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坚持政策导向、示范引导、协调服务,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国内知名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与当地企业深度合作,增强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和运营。创新经营模式、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完善电子商务顶层设计,统筹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布局。发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各乡镇、村服务(配送)站点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的模式和机制,及时配套相关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农村商贸流通业现代化水平。
(三)产品为先,突出特色。依托乡村旅游、五黑特色产业基础,围绕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品控能力,推动电商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不断扩大我县特色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四)聚焦短板,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政府、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等资源,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补齐流通短板。统筹衔接电商、物流、商贸流通等现有资源,拓展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服务融入现代流通体系。
三、工作目标
综合示范工作期内,完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现有66个村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优化提升,全县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培育年网销额超过500万元以上农村电商企业10家,新培育电商示范村5个、网销额超10万元的示范点8家,落地1个村播学院,打造1个直播基地,培训电子商务人才2000人以上;完成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智慧物流和冷链物流、农村物流协同发展,初步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积极探索农村电商助推乡村振兴模式,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安徽样板。
四、实施内容
通过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打造“电商+全域旅游+农产品”的黟县农村电商发展新模式,努力实现我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布局,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县域资源,高标准打造集农业、科技、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健全中心组织机构,成立企业化的运营中心,组建运营团队,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职能和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力支撑。开展乡村两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改造提升,按照“中心园区化,站点企业化,产品品牌化”要求,进一步拓展站点快递收寄、包装提供、便民生活等功能,促进网点“一站多能”“一站多用”,提高村级综合服务网点运营比例,打造一批样板服务网点。持续开展消费扶贫,支持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采购脱贫村、脱贫户农产品,通过利益连接机制,增加脱贫户农产品销售收入和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培育品牌,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投资合作经营模式,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新认定“三品一标”产品10个。搭建黟县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不低于30家农产品企业应用溯源。通过母子品牌联动,升级石墨茶、香榧、黄山黑鸡、黑玉米等“黟品五黑”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的影响力,至2022年底建设1个县级农产品供应链运营中心和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公共品牌下的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
(三)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工程。整合县域乡村旅游资源,加强智慧乡村旅游建设,不断完善以旅游“六要素”为主的全域旅游业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域旅游服务智能化、数据可视化、行业信息化。鼓励民宿酒店利用电商服务平台、手机APP等开展线上营销、线下体验模式,带动县域创新创意工艺品、伴手礼等旅游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打造民宿经济,挖掘培育50家以上“民宿+农产品电商销售”示范点。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通过对旅游市场和游客购买行为的分析,有针对性进行产品设计,市场推广,做到产品量身定做,推广有的放矢,营销精准有效。
(四)整合资源,建立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产品上行支撑体系,推进整合“四通一达”、邮政、供销、交通和本地物流资源,成立物流联盟或企业,实现集中配送。进一步降低工业品进村、农产品上行物流成本,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行高效的本土快递物流企业。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强移动式冷库应用,发展产地低温直销配送,合力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通由县城至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物流配送线路,提升寄递时效。
(五)试点先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供销、传统商贸流通等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试点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为农村群众提供消费品代购、农资下乡及社会化便民服务,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增强线上线下、农村城市的双向流通,扩大农村居民消费,推动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流通企业互联网应用水平。
(六)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电商专业人才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服务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提高就业转化率。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和师资、标准、认证体系,推广农村商业网络公开课,共享培训资源。挖掘新型电商“网红经济”,培育本地直播带货网红,通过专业的电子商务实战孵化,形成黟县本土的电商人才库。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农村商业人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摸底调研,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组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项目一期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3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由承办企业依据本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项目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管;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下发《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正,确保项目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完成。
(三)省级绩效评估阶段(2022年3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实时做好省商务厅督查工作准备,按时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四)项目二期实施和绩效自评阶段(2022年3月-2023年2月)。继续实施项目二期建设,建成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由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牵头,会同第三方机构等相关单位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工作方案、资金方案及项目招投标文件等,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及资金审计报告及时进行公示、存档备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正,确保项目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完成,全面做好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五)绩效评价阶段(2023年3月-2023年6月)。积极做好省商务厅委托的第三方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查漏补缺,及时做好绩效评价整改工作,完善示范创建成果档案。
(六)持续提升阶段(2023年7月-2024年12月)。总结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经验,优化工作方案,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扩大示范成果,促进全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六、项目资金管理
我县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计划安排资金2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指已到达专项资金1000万元及后续奖励专项资金100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200万元;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要求,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内。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高效的协调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各层级工作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统筹各相关单位资金与政策资源,加大在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支撑条件。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电子商务发展障碍和瓶颈,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强化过程管理。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决策过程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项目跟着方案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督查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实行跟踪检查、督办考核,倒逼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创建示范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项目的执行和资金使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五)强化宣传推广。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等结果。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我县农村电商的优秀创业典型,及时总结各地在农村电商发展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营造全社会重视发展农村电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