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黟县“黟见倾心•美好生活”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0:01 信息来源: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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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黟县“黟见倾心·美好生活”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黟县财政局

 

                                202395

 

 

 

黟县“黟见倾心·美好生活”消费券发放

工作方案

 

为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积极促进消费回暖,助力商贸业纾困解难,根据《黄山市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明电〔202330号)要求,特制定黟县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黟见倾心·美好生活”为主题,通过发放消费券,联合广大商户、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消费券使用核销,恢复和扩大社会消费。

二、活动时间

2023912日起-2023926日。

三、活动规模

本批次消费券资金共42万元(建设银行配套2万元)。分别为住宿餐饮、零售消费券27万元,家电消费券15万元,其中:

(一)住宿餐饮、零售消费券:总额27万元,由建设银行建行生活APP发放。发放20元面额消费券(满100元可用)7500张,合计15万元;40元面额消费券(满200元可用)3000张,合计12万元。

(二)家电消费券:总额15万元,由支付宝平台发放。发放300元面额消费券(满2000元发放)500张。

四、消费券设置、投放及限领规则

(一)消费券设置

类型

面值

使用方式

发放批次数(次)

总数量

(张)

总补贴金额

备注

建行生活住宿餐饮零售

20

100元使用一张

3

7500

15万元

每次2500

40

200元使用一张

3

3000

12万元

每次1000

支付宝家电

300

2000元发放一张

登记核销

500

15万元

 

(二)消费券投放及限领规则

1住宿餐饮、零售消费券:活动期间,市民和游客可通过建行生活APP进入首页“本地优惠”广告页或“领券中心/好券中心”,选择对应活动分别领取住宿餐饮零20元面额、40元额消费券各1张。

活动分3个批次进行,首批消费券发放日为2023912日上午10:00开始,先到先得,活动期内领完为止,消费券有效期限领券日起7日内有效,逾期失效,不可补发。

2)家电消费券:采取登记核销方式发放,先购先得,发完为止。活动期间,消费者前往家电经销商购买新的、单价2000元以上的智能家电,将相关材料(身份证、购物发票、支付宝账号)由家电经销商提交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审核后,即可在支付宝APP首页搜索“乐享古黟”,进入活动专页领取价值300元消费券。发放日为2023912日上午10:00开始。

五、活动参与方式

(一)住宿餐饮零售消费券

消费券领取:市民和游客通过建行生活APP进入黟县消费券活动主会场抢消费券;

消费券查询:市民和游客通过建行生活APP查询;

消费券核销:市民和游客抢券成功后,在参加活动的商户通过“付款码”或“扫一扫”完成消费券核销。

(二)家电消费券

家电消费券采取登记核销方式发放,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消费券有效期限自领券日起30日内消费完毕,逾期视为放弃,失效,不予核销、补发。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一次性消费满310元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

六、核销商户报名

(一)住宿餐饮零售消费券:黟县县域内依法登记的住宿餐饮、零售企业。

(二)家电消费券:黟县县域内依法登记的家电企业。

(三)报名时间:202398日至2023910日。

(四)商户报名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餐饮、零售企业和个体商户,分别在公布的活动报名链接,或专项活动报名群中进行报名(另行发布报名通告)。

七、资金执行方式

(一)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为确保活动资金安全管理,此次活动县政府在平台公司开设消费券专项资金账户,签约后县财政将活动资金充值至专项资金账户中。

(二)用户券核销时,平台公司通过支付结算系统将补贴金额与用户实际付款金额累加结算至商户账户,并为商户提供对账清单,同时扣减专项资金账户中对应的补贴金额,实现系统订单级别资金核对和监控。

八、活动规则

(一)市民和游客在成功领券后,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消费券核销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则该券原路返回消费者账户。消费券超过使用期限,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该券作废。退款金额扣除消费券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账号。

(二)市民和游客可通过实名认证的账户领取两种面额消费券各一张。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每次消费仅可使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

(三)参与活动的商户须诚信经营,不得变相涨价。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等主体责任,及时处置消费纠纷,并配套出台相应优惠促销措施。商户及商户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进行虚假交易。对违规商户,主办方将停止其参与活动,同时将其纳入诚信惩戒黑名单,并保留依法索赔追偿的权利。

(四)主办方视资金使用情况和活动效果,对消费券支持方向和额度进行调整,决定是否增加发券批次及延长活动时间。

九、责任分工

(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事中、事后的监督指导工作。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黟县支行、黄山市金狮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责相关活动的策划、平台搭建、消费券派发等相关工作。

(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消费过程中,有关商家质量投诉等处理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推介,网络舆情监测发现,指导涉舆单位及时应对处置,做好网上宣传引导。

(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民宿业商户上线参加活动。

(五)县财政局:负责发放电子消费券专项资金的保障。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组织限上和限下商户参加活动。

(七)平台公司:为活动提供平台产品支持,在平台投入流量资源,全程提供运营支持;对新入驻平台商家提供专项技术保障服务;组织参加活动商户招商,协助商户签约线上门店,制定相关优惠措施;负责活动所有宣传文案设计。

(八)商户:配套优惠促销措施,严格遵守活动规则,诚信守法经营;印制并布放门店宣传物料,营造商业场所良好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