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作者:黟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08:37 信息来源:黟县投资促进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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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随着国家、安徽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布局启动以及《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安徽省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软件领域国家级、省级重要政策的陆续颁布,软件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充分借鉴长三角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制定出台支持软件产业的专项政策,对于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黄山软件园建设意义重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落实省委关于建立软件园、加快发展软件产业的工作要求,我市依托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打造黄山软件园,积极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若干政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自2022年2月开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摸排调研本市软件产业发展情况,积极学习外地软件产业政策,多次召开研讨会,深入分析软件产业当前发展形势、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需求,在此基础上,4月中旬编制完成《若干政策》初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4月到5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多次通过专题座谈、小组讨论、线上交流等方式与相关部门、重点软件企业讨论沟通,对《若干政策》初稿进行修改。6月10日发文进行书面意见征求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地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6月到9月,多次向市政府负责同志汇报《若干政策》制定情况。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政策(送审稿)》,9月7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等工作。10月到11月,《若干政策(送审稿)》先后通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备案、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1月31日,经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推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助力黄山软件园建设。

五、主要任务

《若干政策》总共四个部分二十四条。

第一部分支持范围。《若干政策》的支持范围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以及支持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发展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

第二部分支持方式。《若干政策》的支持方式为:市政府设立黄山市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遵循竞争性申报、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原则,主要采取租金减免、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软件产业创业创新、加快发展。

第三部分支持条款。《若干政策》围绕7项重点任务,提出16条具体支持条款。针对软件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推进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支持产业集聚。对入驻黄山软件园的企业,分别给予租金减免、创业资金支持和平台建设奖补。(二)支持招商引资。对新引进软件产业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或按照软件业务年度收入给予一次性奖补。(三)支持企业培育。通过基金撬动和贷款贴息帮助软件企业融资,通过开放场景应用和给予一次性奖补等方式,帮助软件企业开拓市场。(四)支持研发创新。对软件企业研发投入和取得的相关认定给予一次性奖补。(五)支持软件企业成长。按照软件业务年度收入分档次给予软件企业一次性奖补。(六)支持人才引培。对软件实训基地按实训人数给予一次性奖补。(七)支持服务企业能力提升。对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开展软件产业有关工作、软件园运营主体单位推进软件园建设发展、软件企业参与软件企业运行数据直报系统建设、基础通信运营商加快5G网络建设促进软件企业场景应用赋能等工作给予资金保障。

第四部分附则。对资金来源、申报和评审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黄山市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加强软件园建设的统筹谋划和指导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软件产业发展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专项资金实行分级负担、配比投入,市、区县形成合力,发挥全市软件产业扶持政策整体推进效应,强化对软件产业发展支撑。

(三)强化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财政局等结合实际另行制定。项目评审实施公开招标(议标),委托中标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独立开展项目评审,确保政策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