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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市首位

发布时间:2023-04-17 09:54 信息来源:黟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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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黄山调查队日前反馈的居民收入数据,2023年一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7625元,高于全市143元,同比增长5.7%,增幅比全市高0.3个百分点(全市为5.4%),位居全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