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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黟县段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答疑澄清公告

作者:黟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8-01 10:12 信息来源: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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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YGC2022G029A 新安江黟县段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公开招标 1796.85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安江黟县段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原项目编号:HJYGC2022G029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企业实力的得分现更改为: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3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含)60%的得4分,60%(不含)-70%(含)的3分,70%(不含)-80%(含)的2分,大于(不含)80%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注:以投标人提供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0和2019年审计报告(可提供关键页)为准。投标时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投标人施工业绩的要求现更改为:标人或联合体各方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水环境综合整治或收集(处理)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须有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报告(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如无竣工验收报告,须提供业主书面证明材料  并加盖业主公章),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中标后备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黟县国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黟县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59-5551747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口金溪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9-2310646

 

 

招标人:黟县国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1日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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