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