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102-00016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2-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专家解读:县人大代表戴丽玲解读:黟县2021年再生稻高质量实施方案

作者: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09:04 信息来源: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好地肩负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再生稻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皖农办农[20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实施内容、保障措施三部分。

第二部分  实施内容

(一)建立再生稻高质量示范区。在我县建立再生稻高质量示范区1209.58亩(附件1),由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农水局审核。通过“行政推动、示范带动、科技支撑、主体参与、订单开发”的方式,积极引导有种植经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标准化再生稻高质量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全县再生稻大面积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关键技术提高质量。推广种植再生能力强、产量高、米质优、生育期适中、穗期耐高温及苗期耐寒性较好、米饭清香,适合我县种植的优质、高抗、再生力强,生长期在130-135天的水稻品种,争取今年两季产量突破650公斤。示范区实行单一品种规模种植,开展耕、育、播、插、防、收、烘等社会化服务,推进水稻侧深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秸秆综合利用等,确保关键技术环节落实到位,实现再生稻全程机械化及全环节高质量发展。帮助指导农户科学育秧,确保在3月25日前头季稻抢时育秧,提高水稻秧苗质量,确保8月15日前头季稻成熟收割。特别注重头季稻中后期田间水浆管理,保持孕穗期浅水、灌浆期干湿交替、黄熟期田干、收割期机械履带不陷。头季稻九成熟时进行收割,注重收割机走向路线,采取大面积长方形跨田收割,田外机械不掉头,稻谷集中点下仓,尽可能减少和减轻收割机对稻茬的碾压损伤。

(三)搞好产业开发挖潜增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强化水稻全产业链开发、优质优价导向,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再生稻加工开发,加快土地流转,推动粮食加工企业与示范区实行订单生产、加价收购,推进集中连片规模化单品种种植,聚焦农产品产地加工、烘干储藏、品牌建设等薄弱环节,提高再生稻米质量和商品一致性,打造区域特色的再生稻米国家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塑造我县优质再生稻米品牌,提高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推进生产、加工、流通、营销产业链全面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