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黟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修订2021)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依据《黄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黄政办〔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3月初,县发改委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起草过程中及时跟进各级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补充更新,并征求了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县直单位意见建议,4月8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晓俊主持召开融杭接沪、特色小镇工作要点及服务业奖励办法修订稿意见征求及相关重点工作部署会,会上再次集中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建议,针对书面和会议征求到的意见,对《办法》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同时,分别提交了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进行了公平竞争性、合法性审查,最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1. 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规模和转型发展,包括现有服务业企业、当年新增纳入国家级服务业网报系统的企业、现有批零住餐等限上服务业企业。
2. 支持鼓励古城区保护和利用。包括在古城区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在古城区经营酒吧、茶楼、演艺厅、民宿、主题客栈、旅游商品开发销售等旅游业态的企业。
3. 鼓励和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平台建设。包括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重点项目、服务业重要平台和旅游商品开发生产企业、特色街区和旅游综合体、新认定的省市级以上服务业示范园区或集聚区、新开发智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相关平台。
4. 鼓励服务业品牌建设。包括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新授权的发明专利、发展特色服务业专业性行业协会等
5.服务业统计工作。
四、奖励资金申报、审核程序
1.县发改委每年年初下发申报通知到各乡镇和服务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
2.各乡镇和服务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协助服务业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主要材料:一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重点写清楚申报奖励事项符合条款;二是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是通过县统计局、所属乡镇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佐证材料;四是申报单位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县发改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符合条款、申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初审,提出奖励初审清单。
4.县发改委会同县统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对材料进行再审,提出奖励清单。同时,将奖励清单提交县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奖励结果。
5、公示期结束后,县发改委按照奖励清单到县财政局进行拨款并予以兑现。
五、其他说明事项
制定该“奖励办法”。一是强化服务业增加值统计指标,引导鼓励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网报系统企业入库,解决目前我县省级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不多的问题;二是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有入库企业以一定的增速做大做强;三是鼓励我县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平台建设和重点区域(古城区保护和利用、集聚区建设)建设;四是从提高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角度考虑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黟县发改委(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具体咨询,联系人:荣军,咨询电话:0559-552770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