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212-0010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2-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作者: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08:37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市级按农村供水总人口(扣除城市、县城自来水公司管 网延伸人口)2元/人、县按农村供水总人口 5元/人的标准补助,专门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