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203-00068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3-08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3-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人〔2022〕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胡国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黟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8 11:25 信息来源:黟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胡国忠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局长,免去余成钢同志的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陈刚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原任职务涉及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叶勇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刘钢同志的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程瑾同志的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程李星桦同志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华丽、朱乐平同志的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舒建农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艳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原任职务涉及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叶国伟同志任黟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丹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项飞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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