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204-00069 信息分类: 公正监管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4-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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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公告】关于高校思政教师可否兼职律师的公告

作者: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09:03 信息来源:黟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和《司法部关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司复〔2021〕24号)规定,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应当是狭义上的“法学”类,不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高校思政教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故不属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