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县本级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受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含亮化、照明)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黟县住建局内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维稳、计生,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目标考核、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保卫、机关文明创建、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人事编制管理、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及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工作。负责城管服装及装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监督管理;受理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地产业、建筑市场、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承担被行政复议的答复、听证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培训、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法治建设、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负责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清单制度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平台数据的管理、维护、统计等工作;负责相关股室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管理和审批工作。
(三)城市建设股。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定,组织编制城市道路系统、供排水、燃气、防涝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绿地系统、海绵城市等专业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城市建设投资统计;指导社会公用设施建设;组织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城镇绿道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公用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牵头办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村镇建设股。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规定、办法,组织编制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城镇化战略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统一调度农村垃圾PPP项目运营;指导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建制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城镇化率统计。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 及历史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建筑市场管理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组织编制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推广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负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含气象、消防审查)等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建筑科技的推广应用、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六)城市综合管理股(数字城管协调股)。组织编制市政园林绿化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的行业管理和运营监管;参与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和体制改革;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和园林绿化管理;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牵头全局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公用事业行业文明创建;负责组织建立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研究拟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负责协调指导城管服务热线、12345热线及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等渠道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评价;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市容环卫管理股。组织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卫等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市容环卫体制改革;负责监督考核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负责协调、指导环卫设施项目的申报、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拟订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监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
(八)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县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分配和管理工作;做好住房补贴、房改资金、公共部位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及项目资本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房屋拆除的扬尘治理;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估价活动;监督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行为;承担全县城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新建小区综合查验工作。
(九)人民防空股。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和管理;协调、监督、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参与指导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承担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规划、方案拟订,担负构建指挥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组织疏散安置等相关服务和保障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三、办公地址
黟县碧阳大道90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5522166
六、负责人
七、网站地址
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531?type=4&action=list
八、邮政编码
24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