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黟县职业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2〕12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
1.放暑假时间。全县小学、幼儿园学生于6月30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初中学生于7月1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黟县中学、黟县职业学校学生于7月7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
2.新学期开学时间。秋季学期,黟县中学高三年级于2022年8月25日开学;其他年级(含幼儿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领导班子成员开学前提前一周到校,安排好教师校本培训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暑假和开学时间。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学期末各项工作
1.安排好期末工作。各校要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各校要认真总结一学期的工作,研究提出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用词要精炼,主要写创新做法,学校及师生取得成绩,存在困难和问题,新学期工作思路。各校于7月8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暑期值班护校人员安排表(含人员职责)统一报县教育局办公室。要做好毕业班学生教育工作,充分挖掘育人资源,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开展生涯规划教育。
2.强化考试管理。各校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1〕17号)及《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教基〔2021〕21号)等文件要求,统筹课程安排,在合理范围内布置有效的复习作业,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放假、进行专门应对考试的模拟训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数和考试排名。要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倾向,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分数来定义和评价学生,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科学合理安排考试。
3.集中开展教育活动。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思想道德、法治、健康和安全教育等活动,重点围绕加强预防溺水、传染病(新冠肺炎疫情)及地方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网络沉迷和电信诈骗,旅游文明、遵纪守法等方面上好学期“最后一堂课”,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继续开展好“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各校(园)在《致家长一封信》中,要告知学生家长放假及开学时间,突出防溺水“十个一”教育,提醒家长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4.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校要在放假后组织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家长在假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引导学生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养成用眼、护眼习惯。预防沉迷网络,保护身心健康。要精心安排好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社区教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劳动志愿服务,合理布置实践性作业。按照“一校一策”“一人一案”要求,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帮扶。
三、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1.强化“五项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严格落实作业、读物、睡眠、手机、体质等“五项管理”相关规定,分年级统筹各学科暑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难度、提高作业质量,建立暑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各中小学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暑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强违规培训行为查处。暑假期间,县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文旅、科技、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排查,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或以研学、托管、作业辅导、夏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严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思维训练”“国学素养”“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或以“科学实验”“口语演讲”“戏剧表演”“文学欣赏”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培训的违规行为。充分利用网格化综治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动态排查机制,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进一步消除防疫风险隐患。
四、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控辍保学等工作
1.各校要根据暑期工作安排和学校实际,结合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针对汛期安全、消防安全、校内自建房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宿舍、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巡逻巡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2.各校要按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假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校园“五个一律”管理,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同时强化暑期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强化门卫管理、夜间巡逻等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各校要持续推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加强暑期安全提醒,密切家校联系,广泛开展假期大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动态,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4.各校尤其是初中学校,要及时发现和处理辍学苗头,继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学额巩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和高中阶段学校,都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从关爱学生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了解学生就读和升学意向,提前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5.各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新学年3周岁、6周岁、12周岁人口摸底调查和6—14周岁残疾儿童少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分行政村(社区)造好花名册。
黟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