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实录】黟县历史文化名城系列保护管理规定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年6月29日
地点: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
主题:黟县历史文化名城系列保护管理规定解读
发布单位: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程懋华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解读我县黟县历史文化名城系列保护管理规定。
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以及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会议暨2021年黟县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县住建局结合实际完善《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黟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黟县历史城区房屋维护修缮流程》。出台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包含了明晰保护主体,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落实保护管理事权等内容,是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实施的核心与基础,有助于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8月,县住建局启动《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黟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黟县历史城区房屋维护修缮流程》编制工作。
2021年9月,完成《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黟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黟县历史城区房屋维护修缮流程》初稿。
2022年1月,征求相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同时在黄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县政法委备案。
2022年4月,完成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
2022年5月,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
2022年6月,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定及县领导审定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
《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共有七章三十一条,第一章为总则,为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第二章为保护内容,明确名城、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内容;第三章为保护规划,包括规划的报送审批、修改、实施等;第四章为保护管理,包括保护要求、建(构)筑物分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等;第五章为保护利用,明确名城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原则;第六章为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第七章为附则,明确规定施行时间。
(二)《黟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黟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共有四章二十五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第二章为保护管理,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建(构)筑物保护修缮、新建等活动,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管控、消防、保护规划执行、设立保护标志牌等的管理原则;第三章为监督管理,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档案管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违反办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第四章为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时间。
(三)《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三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为办法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第二章为历史建筑的认定,包括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和建档等工作;第三章为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包括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确定、不同级别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建设行为的管理、历史建筑质量等级划分、历史建筑维护修缮等;第四章为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包括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和办理流程;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对违反办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第六章为附则,明确规定施行时间。
(四)《黟县历史城区房屋维护修缮流程》
《黟县历史城区房屋维护修缮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审核、勘察、设计、审批、公示、施工管理等八个步骤。
四、创新举措
为发挥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引领作用,《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单列保护规划一章,从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征求意见、报批、公布和修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保护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同时,明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强调城市交通、市政、绿化、消防、人防等其他专业规划应当与保护规划相协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