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黟县政府质量奖”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建设质量强县,根据《中共黟县县委 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黟发〔2018〕24号)和《黟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办〔2017〕22号),县政府决定授予黟县徽黄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华达铝塑门窗有限公司第三届“黟县政府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继续探索创新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充分发挥质量品牌标杆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向社会宣传和普及质量管理的先进模式和方法,引领更多的组织追求卓越。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充分发挥县政府质量奖的引领激励作用,鼓励和引导各行各业注重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制定和社会责任,着力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加快质量强县建设步伐,为建设高颜值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