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209-00019 信息分类: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9-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发改体改 〔2022 〕 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黄山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作者:黟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9-15 09:23 信息来源: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 >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 〔2022 397 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印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并形成了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2022年版)任务分工》 (以下简称“任务分工”), 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学习。各单位要对照学习 《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 (2022年版) 》中上级对口单位涉及的事项,了解清单对应 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审批。对所列事项,要持续优 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 率,正确履行职责。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 》之 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

二、开展排查落实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坚决维护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 单外无单”。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 清单。请 《任务分工》表中涉及的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照 《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 (2022版)任务分工》表,进行“三个全面排查”: 全面排查清单之外是否有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排查准入 环节是否有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全面排查清单之外是否有违 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排查情况于831日反馈至市 发展改革委体改科。

三、做好信息宣传公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2022年版) 》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 办理要件等,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布, 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打好基础,提高市场 主体对清单的知晓度,实现清单禁止事项不用跑,许可事项最 多跑一次,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利民。 四、建立举报整改机制。按照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 制度的通知》 (皖发改体改 〔2021 605号),市直各有关单位 要建立举报机制,多渠道收集线索、案例,听取市场主体、行 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对收集到的 线索案例,要建立工作台账,积极调查,情况属实的要积极推 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市发改委体改科,努力营造 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 》已在黄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任务分工》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商务局

2022826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任务分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