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一、起草背景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残疾人格外关注格外关心。出台《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残疾人民生,加快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3.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4.黄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5.《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起草过程
2022年年初,县残联按照县政府和市残联的工作部署,及时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月份开始结合《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拟定了《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3月11日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反馈无意见,未收到公众对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2022年4月18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进行论证评估,并对《规划》中2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8月向县委政法委进行风险评估报备。
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总体框架与省规划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指标共11项,包含5项预期性指标和6项约束性指标。其中,第1至第10项主要指标与市规划保持一致,第11项主要指标,根据市残联下达我县任务目标确定的。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紧扣“一个主题、两条主线”(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提出4项重点任务,设置9个重点项目专栏。
第三部分为实施保障,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强化人才培养、责任落实和绩效考评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其中“人才培养”是参考省规划提出的,市规划没有此项,内容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充分挖掘和积极培养残疾人各类人才,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残疾人人才队伍。同时将残疾人工作者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让更多的残疾人了解规划内容;2.落实《规划》中的各项政策,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主要名词解释
(一)“阳光家园计划”:补助各地开展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从业人员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辅助器具:指供残疾人个人使用的,能够补偿、减轻或抵消因残疾造成的身体功能的缺失或障碍的产品和器械。
七、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如有对《规划》不理解之处,可向黟县残联办公室具体咨询,电话:0559-5521708,联系人:程君海(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