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212-00033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2-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黟县养老机构疫情处置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黟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09:40 信息来源:黟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黟县养亲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黟县养老机构疫处置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黟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黟县养老机构疫情处置工作方案

为科学有效应对当前养老服务机构面临的疫情防控风险,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感染,避免重症死亡,保障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老年人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强化统一领导,实行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压紧压实各部门、各级工作职责。

(三)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快速有效处置疫情。

三、成立处置专班

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班,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全面协调、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信息监测,开展日调度。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开辟绿色就诊通道,随时接诊重症患者;联系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进行包保,开展上门诊疗服务。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养老机构进行指导分区分隔、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县科商经负责协调划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封控情形下的院内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联系包保制度

按照就近原则,提供养老机构医疗支持,加强日常疫情期间日常健康监测,建立一对一医疗包保制度。

黟县养亲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医疗机构:县中医院

黟县碧阳镇养老服务中心

联系医疗机构:碧阳镇卫生院

黟县宏村镇养老服务中心

联系医疗机构:宏村镇卫生院

黟县宏潭乡养老服务中心

联系医疗机构:宏潭乡卫生院

五、工作处置

(一)开展重症救治

启动条件:发生疫情后,养老机构加强老人健康监测,增加血氧饱和度监测内容,当发现老人血氧饱和度90%时。

处置措施:

1.发现重症患者后,机构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包保医疗机构医生,请求安排救护车辆收治患者。

2.安排院内护理人员做好转运前准备工作,车辆到达即刻转运。

3.电话通知亲属,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救治。

4.报告县民政局,以便后续跟踪处置。

5.县疫情处置专班召开会议进行救治调度。

(二)防范院内扩散

启动条件:抗原检测发现阳性人员,机构出现疫情时。

处置措施:

1.引导抗原检测异常人员转至院内隔离区;

2.组织人员对转运路径进行消杀。

3.对原居住房间进行彻底消杀,三日内不再安排人员进入。安排人员入住前再消杀一次。

如机构内感染人员众多,隔离间无法满足隔离需求,协调外运隔离。

(三)机构运转困难

启动条件:养老机构大面积感染,包括工作人员已不能坚守岗位。

处置措施:

1.实行人员有序分流,或居家或转至其他机构(场所)。

2.督促机构优化人力资源,紧急招募工作人员。

3.民政局协调老年助餐机构、政府食堂等提供膳食保证。

4.发动转阴院民身体力行进行院务服务。

5.属地乡镇协调当地闲散劳力,优先使用从事家政人员进入机构提供服务。

6.卫健部门协调医护力量加大养老机构的巡诊频次。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信息报告。每日上午9时、下午15时报告当日机构内情况,包括人员情况、感染情况、管控措施等,重点是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遇有突发状况及时报告。

(二)隔离场所准备。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下,依托现有集中隔离点,准备1处可随时启用且能够满足养老服务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需要的备用场区。

(三)物资储备保障。必要时协调划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储备物资,重点对抗原检测盒、防护口罩、救治药品等物资保障。

(四)预案管理。各养老机构要依照本预案,制定各自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抄送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