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303-00015 信息分类: 社会保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3-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社会保障】黟县职业高中社保补缴问题

作者:黟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10:04 信息来源: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问:来电人是黟县职业高中宿舍管理员(1999年-2011年任职),当时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未购买过社保,现咨询能否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答: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社保补缴问题,黟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经我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 复如下: 来电人反映是黟县职业高中宿舍管理员(1999年-2011年任职),当时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未购买过社保,现咨询能否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县人社局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来电人,详细告知来电人事项办理程序及流程,来电人表示满意。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黟县人社局具体联系。   联系人:潘丹 ;联系电话:5528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