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303-0002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31
生效日期: 2023-3-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政〔2023〕19号 词: 2023年第3期
内容概述: 编制乡镇赋权清单 性: 有效

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黟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作者:黟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31 14:30 信息来源:黟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有关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黟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稳妥有序做好赋权交接。各赋权部门与各乡镇有效对接,明确移交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以及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制式文书等材料。县数据资源局会同各赋权部门,协助各乡镇做好相关系统使用权限开放4月底前,司法局会同县委编办组织各赋权部门与各乡镇依法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完成赋权事项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各赋权部门办理。

二、强化审批执法业务培训。按照谁主管、谁培训的原则,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水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本系统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帮助乡镇街道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提高乡镇承接能力和行政效率

三、提升乡镇审批服务效能。乡镇要整合内部资源和工作力量,为审批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所有认领承接的审批事项,要进驻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县数据资源局会同各赋权部门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到一网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做到一网统管不断提高办事便捷度,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

四、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要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县司法局及各赋权部门应当指导乡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相关评议和考核制度,强化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人民政府自身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各乡镇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保持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稳定,除必要岗位外,应安排执法人员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严禁上级机关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执法人员。

五、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乡镇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实施后,县委编办要结合乡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一乡一策办法,于5月底前制定公布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构建乡镇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做好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县乡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等清单运行保障机制修订等工作。

六、建立赋权跟踪问效机制。乡镇承接赋权事项清单公布实施后,各乡镇和赋权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赋权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分别报送委编办、县司法局和县数据资源局重要情况即时上报。政府办会委编办、司法局、数据资源局对乡镇赋权工作和运行情况适时开展督导,对未按要求推进赋权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根据乡镇承接能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赋权事项。

 

附件:黟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

            

 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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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