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179/202306-0002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6-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文旅体〔2023〕3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黟县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3-06-05 14:58 信息来源: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阅读次数:

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古民居保护和修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黟县是安徽省历史最久、古徽商聚集地和徽文化发祥地,境内完整保存1684幢不可移动文物和众多古村落,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对古民居的修缮和保护,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修缮的举措。

一、审批程序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地房屋维护修缮管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结合我县实际,正在编制《西递古建筑群保护规划》《宏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和《南屏古建筑群保护规划》《关麓古建筑保护规划》。我局制定了黟县遗产核心保护区房屋维护修缮审批流程,按季度受理、10个工作日受理勘察和7个工作日审批时限要求,做好维修管理工作。为进一步简化优化保护区房屋修缮管理审批程序,我局已经完成《黟县西递宏村遗产核心保护区房屋维护修缮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工作,已通过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进入司法合法性、市场公平性审查阶段,届时将按相关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加快房屋修缮审批工作进度。

二、政策支持方面。借鉴“两山银行”模式,规范开展修缮、流转和租赁等保护利用工作。上半年争取到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892万元,正在实施屏山消防工程、西递、宏村古建筑群蚁虫综合治理、屏山舒氏祠堂光裕堂修缮工程。还在积极争取省、市、县文保资金项目,设立县遗产保护资金,在景区门票收入中提取20%作为文物专项保护资金用于文物保护,编制古民居修缮方案补助项目,通过经济杠杆作用,确保按修缮方案实施管理,进一步加大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我县制定了《黟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对古民居修缮活化利用打造的民宿,根据评定等级和获得荣誉,给予各档奖励。下步将会同县住建局等部门商讨起草《黟县文物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可行性,加大我县古民居修缮管理和活化利用。

下一步,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摸底全县1684处中明清时期的古民居产权人或使用人情况,加快古民居房地一体化登记确权工作,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古民居产权人或使用人责任,最大程度保护古民居外部整体风貌,合理利用古民居内部空间。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2267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