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72/202310-00008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3-10-23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0-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财农〔2023〕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黟县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作者: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09:25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背景及依据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推进我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皖财金〔2020〕117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金〔2023〕62号)、《黄山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财金〔2023〕16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

中央政策性农险品种:种植业保险包括油菜、水稻、玉米、大豆,森林保险包括公益林、商品林,养殖业保险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

地方特色险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险种茶叶、大棚蔬菜、覆盆子、香榧、养鸡、油茶、桑蚕、黄精、食用菌品种,不包括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二)保险金额和费率

种植业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养殖业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的生产成本,可包括部分购买价格或饲养成本。森林保险金额原则上为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包括灾害木清理、整地、种苗处理与施肥、挖坑、栽植、抚育管理到树木成活所需的一次性总费用。特色险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物化成本或生产成本,具备条件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体现价格和产量,覆盖相应品种收入。

“基本险”:基本险面向全县所有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保额及费率分别为:水稻570元/亩、6%;玉米400元/亩、5.8%;棉花500元/亩、5.6%;油菜300元/亩、5%;大豆225元/亩,5.8%;能繁母猪1500元/头、6%;育肥猪800元/头、5%;奶牛6000元/头、6%;公益林780元/亩、0.2%;商品林1000元/亩、0.22%。

“商业险补充保险”:水稻400元/亩,费率为6%;玉米300元/亩,费率为5.8%;油菜230元/亩,费率5%;水稻种植暴雨巨灾指数保险400元/亩,费率3.5%。

(三)保险补贴

1、种植业保险

“基本险”保费补贴标准。省级及以上财政补贴70%,县级补贴10%,农户自缴保费20%

“商业险” 保费补贴标准。县财政补贴50%、农户自缴50%

2、养殖业保险

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5%、农户自缴20%

3、森林保险

公益林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分别补贴50%40%5%5%;商品林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分别补贴30%25%10%15%,农户自缴保费20%

4、特色保险

茶叶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50%,农户自缴25%。其他特色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15%,农户自缴不高于30%其它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贴。

鼓励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替农户承担一部分保费。

)经办机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黟县支公司(首席承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黟县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黟县支公司成立的共保体。

、绩效目标

(一)投保任务目标。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加大力度做实服务,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职责,做到扩大投保、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精准度和时效性。应确保全县各险种累计投保保费不低于1233万元,其中:种植业承保面积不少于6.3万亩,保费不低于231万元;养殖业保险承保数量不少于3.07万头,保费不低于133.6万元;森林保险承保面积不少于97.6万亩,保费不低于173.4万元特色险承保保费不低于695万元其中茶叶保险投保数量不低于6.2万亩,投保保费不低于248万元县农险办将根据实际需求,不断发掘本地区种养特色,督促保险经办机构研发新险种,积极探索高投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商业保险,在财政补贴险种的基础上叠加商业险,满足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扩大特色险覆盖范围。(详见附件1)

(二)承保工作完成节点。各险种应按时序进度开展投保和理赔。全年政策险及特色险投保工作应于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具体为:油菜保险于3月底前、公益林保险于6月底前、水稻玉米保险于8月底前、养殖业和商品林保险于12月15日前完成承保。

(三)理赔兑现任务目标。保险经办机构理赔工作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方针,做到理赔政策公开、查勘过程公开、定损结果到户、赔款支付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理赔款按照保险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对理赔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截至年末,全年保险理赔兑现率应达100%,农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保障措施

(一)健全政策机制。县农险办将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按规定比例足额配套保费补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健全保费补贴保障机制,加强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统筹衔接。

(二)完善审核机制。农险办将以投保人足额缴纳保费、经办机构已出保单、保险合同(投保清单)已由投保农户签字和承保情况公示无异议为标准,审核认定经办机构承保数量;督促经办机构准确及时理赔,并开展理赔事后抽查回访。

)加强考核机制。农险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深入推动本地政策性农险及特色险发展。督促经办机构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扎实做好业务宣传、承保理赔、查勘定损和防灾减损等各项保险服务工作。结合市级经办机构考核方案,农险办制定县经办机构考核方案,并于年终对经办机构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与全县全年工作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至市财政局。

)夯实监管机制。县农险办绩效管理融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对经办机构竞争选择机制、动态监控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消除风险隐患,避免出现各类操作性风险;依法严肃查处虚构、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标的进行多次投保等各类骗取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项违规行为县级经办机构的考核评价和竞争选择等相挂钩。

(四)广泛深入宣传。各乡镇、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农业保险政策解读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渠道,以农户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保险发展成果和政策,引导广大农户增强风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提升知晓率、参与度。保险机构要对专职农险工作人员和基层协保员开展政策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农业保险操作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