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2961/202403-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发布日期: 2024-03-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政办〔2023〕12号 词:
内容概述: 《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 性: 有效

【新闻发布会实录】《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作者:黟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16:24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 阅读次数:



时    间:2024年3月5日上午

地    点:黟县融媒体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

主    题:《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 言 人:汪梦婷  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工业经济运行股工作人员


大家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政策主要内容。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工业强县”战略,加快园区经济跨越发展,加快我县工业经济提质扩量增效,聚焦工业招商、主导产业发展和企业数字化转型,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在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牵头对原《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进行修订,2023年12月28日由县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二、工作目标

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和使用效率,紧紧围绕全县工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引导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引导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水平、鼓励企业争先进位。

三、主要修订内容

第三条  支持技改数转

1.对列入县级技术改造项目库的技术改造项目,新购置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当年竣工验收的节能环保项目,新购置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按照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对通过羚羊工业互联网或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购买软件服务包,超出省级补助部分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开展企业上云,年度上云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按照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五条  支持扶优培强

2.对当年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且增幅25%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

5.对本县工业企业(含工艺美术企业)积极参加政府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展会,给予企业参展费用(展会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的70%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须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第六条 支持素质提升

1.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节水型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第八条  支持服务能力提升

鼓励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采取“一对一”方式对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梳理谋划项目,指导企业规范各类基础台账资料等活动,根据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每服务1户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最高不超过800元补助。

第十条  同一事项只能享受本办法中的一项奖补政策,本办法与我县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且享受本办法奖补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贡献总额原则执行(认定类、工艺美术、服务机构和个人除外)。对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办法。

四、创新举措

新增两条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条款:

第三条  支持技改数转

2.对企业采用5G等先进技术进行设备互联、数据互通、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改造,实现智能控制、在线优化、人机交互的项目和实施以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智能化生产水平的项目,当年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按其设备、软件、研发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典型场景解决方案和实践案例(包括“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优秀案例等),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五、下步打算

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申报2023年度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尽快落实兑现好该政策,增强企业智改数转,做优做强的信心。

六、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不理解之处,可向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工业经济运行股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5522176(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