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为进一步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黟县住建局结合实际起草并完善《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包含了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的申请主体,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补助资金标准及申请流程等内容,有助于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决策依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黟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扎实推进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有效规范历史建筑修缮活动,保证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凝聚名城保护社会共识。
总体考虑:实施《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黟县住建局完成《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初稿。
2023年6月30日和9月11日,征求相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意见。
2023年9月20日,在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黟县政法委备案。
2023年12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4年2月8日,县政府第 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3月11日,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通过制定《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规范流程。
五、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
《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共有14条,主要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部门职责、修缮补助年度计划制定、修缮类别、修缮审批、修缮档案资料、修缮补助资金标准、修缮补助资金使用、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黟县县域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历史建筑(不含已公布文保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建筑)。
(三)修缮补助原则
历史建筑修缮应当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
(四)相关保护管理单位职责
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补助资金预算申报、补助资金向属地乡镇转移支付申请、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计划编制和指导等工作。属地乡镇负责辖区内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计划编制、核实,落实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监督等工作。黟县财政局、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历史建筑修缮类别和补助标准
历史建筑修缮类别分为轻微修缮和非轻微修缮;轻微修缮按照每处历史建筑不高于1万元予以补助,非轻微修缮按照每处历史建筑不高于5万元予以补助。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总额定价(包括前期费用和工程决算价)的30%。同一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超过一次,因不可抗力导致再次面临损毁危险的除外。
(六)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完成并取得结算报告后,保护责任人向属地政府提出资金补助申请;
2.初审。属地政府按照历史建筑维护修缮的规定和程序,审查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出具初审意见,报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审核和公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各乡镇上报的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资金申请,会同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对保护责任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核后制定全县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资金方案,并对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财政部门根据补助方案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属地乡镇,属地乡镇收到补助资金后拨付至申报主体。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汤佳
联系方式:0559-552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