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056/202401-00043 信息分类: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1-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本级2024年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1:22 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一: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的说明

 

2024年黟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464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0%,主要根据年度经济发展、价格水平等因素预计。

1.增值税预算数为13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132万元,增长31.7%

2.企业所得税预算数为16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89元,增长58.3%

3.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5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44万元,增长35.5%

4.资源税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万元,增长19%

5.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75万元,增长37.9%

6.房产税预算数为1650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增加442万元,增长36.6%                 

7.印花税预算数为250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增加75万元,增长42.9%               

8.城镇土地使用税预算数为1700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增加113万元,增长7.1%                 

9.土地增值税预算数为1500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减少594万元,下降28.4%               

9.车船税预算数为300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增加27万元,增长9.9%          

10.耕地占用税预算数为250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减少16万元,下降6.0%          

11.契税预算数1345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减少304万元,下降18.4%                     

12.烟叶税预算数0万元。    

13.环境保护税预算数5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66.7%                     

14.其他税收收入预算数0万元。

15.专项收入预算数为192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55万元,增长40.7%  

1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数为77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720万元,下降48.2%                    

17.罚没收入预算数为71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160万元,下降75.2%    

1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数为1552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262万元,增长51.3%  

20.捐赠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  

2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算数255万元。               

22.其他收入预算数为400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874万元,下降54.9%

23.税收返还收入4066万元,其中:两税返还收入3774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292万元。

24.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4711万元,主要根据2024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等编列。 

2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66万元,主要根据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编列。   

26. 上年结余收入6500万元。                          

27.调入资金预算数为31398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85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60万元、其他资金调入22838万元。

28.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

29.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0万元。

30.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47万元。 

31.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万元。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二: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的说明

2024年黟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6269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长7.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1486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13万元,增长1.45%

2.国防支出预算为12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74万元,下降37.95%,主要是省一般指标增加带来的国防支出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为582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359万元,下降18.91%。主要是两院上划。

4.教育支出预算为117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1.26%

5.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为14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1.19%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为1351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634万元,增长13.7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24132万元,较2023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5.89%

8.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9309万元,较2023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75%

9.节能环保支出预算为336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874万元,增长125.85%。主要是省一般指标增加带来的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为1894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884万元,下降4.46%

11.农林水支出预算2309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747万元,下降13.96%

12.交通运输支出预算为1919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2616万元,增长191.67%,主要是省一般指标增加带来的交通运输支出增长。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为100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0.7%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为14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657万元,下降92.21%。主要是省一般指标减少带来的商业服务业支出减少。

 

15.金融支出预算为0万元。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预算为0万元。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为77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3万元,下降2.87%

1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368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82万元,增长2.28%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为32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71万元,下降34.69%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为73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8万元,下降6.15%

21.预备费支出预算为1650万元,较2023年增加50万元, 增长3.13%。主要是根据预算法规定,按总支出1%-3%安排。

22.其他支出预算为7769万元,较2023年增加1469万元,增长23.31%

23.债务付息支出预算为2374万元,将根据年度执行进行预算调整安排。

24.债务发行费预算为0万元,将根据年度执行进行预算调整安排。

25.对区县税收返还支出0万元。

26.对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27.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28.上解上级支出3342万元。

29.调出资金0万元。

30.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

3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47万元。

3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0万元。

33.结转下年0万元。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三: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

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2024年,黟县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81743

万元,较上年增长22.03%。其中:税收返还406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47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966万元。具体分科目预算情况如下:

一、税收返还

1.上划中央两税598万元,

2.企业所得税收入基数292万元,

3.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还3176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1.体制补助支出预算为8884万元,主要包括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企事业单位机构、人员下划补助等固定补助.为规范省与市、县的财政体制、简化各级财政结算,将上述固定补助项目合并,统一作为省对我县本级体制补助基数。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预算为11655万元,主要包括省对我县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数等。

3.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3292万元。

4. 结算补助7922万元,主要是统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及省级财力安排的各类结算补助。

5.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267万元,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对我县本级新安江保护等项目的转移支付配套资金等。

6. 固定数额补助支出62万元。

7.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951万元,主要是省级财政为加强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工作和改善革命老区民生等方面向区县的资金倾斜。

8.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3154万元。

9.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10万元,主要包括统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和省级财力安排政法转移支付改革配套资金等。

10.教育共同事财政权转移支付1586万元,主要包括统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的省级财力安排配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4万元,主要包括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115万元,主要包括统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的省级财力安排配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等。

13.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750万元,主要包括统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的省级财力安排配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14.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省级补助。

15.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498万元,主要是省级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的农业、林业、水利建设安排的补助。

16.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664万元,主要是省级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补助。

17.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3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

18.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11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76万元,主要是省级财力安排的城乡社区治理奖补资金等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75万元,主要是重大传染病防控等补助。

3节能环保支出预算为2080万元,主要是自然保护地支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补助。

4.农林水支出预算为73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补助。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四: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的说明

 

黟县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编制。2024年,黟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9088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242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转贷收入1318万元,具体收入预算安排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数15120万元,较2023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401万元,下降22.5%,主要是根据2024年土地拆迁和补偿、土地出让等规模情况预计。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数400万元,较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95万元,增长95.1%,主要是根据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预计。

3.污水处理费收入预算数400万元,较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8万元,增长13.6%,主要根据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预计收入预算。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五: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的说明

 

2024年黟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29088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888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安排如下: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982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增加2769万元,增长44.57%,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安排198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3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15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安排100万元,农业农村发展支出40万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2809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38万元,主要是根据收入预计情况安排支出预算。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4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根据收入预计情况安排支出预算。

3.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支出4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根据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预计情况安排支出预算。

4.农林水支出安排421万元,主要是因为24年执行新科目,部分社保科目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

5.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46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47万元,增长24.35%。主要是23年度存在结转结余。

7. 债务付息支出8774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增加2979万元,增长51.4%。主要是根据我县专项债付息情况预计安排支出

8.地方政府专项债还本支出1465万元。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六: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2024年省对我县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91万元,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392万元,主要包括:

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92万元。

其他支出99万元,主要包括:

1、体育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84万元;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3万元;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万元;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七: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的说明

2024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包括县级国资委监管企业--黟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黟县徽黄旅游发展(集团)公司2户。

一、收入预算

按照《黄山市本级政府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纳入2024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国有独资企业资本收益采取按30%比例收取。

2024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要求,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不列赤字安排原则,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拟安排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万元,统筹用于改善民生等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八: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2024年,我县本级无上级转移支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024年,我县本级无对乡镇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支出。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九:

 

2024年黟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编制说明
  
2024年黟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仅包括县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2024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39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下同)同口径增加33.7%,预算支出4808万元,增长27.2%,预计累计结余372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预算收入9239万元,增长33.7%,主要是补缴政策继续执行,多数人选择提高档次进行历年补缴,2024年保费收入预计增加;预算支出4808万元,增长27.2%,主要是2024年基础养老金提标,以及享受待遇人数增多;预计累计结余37206万元。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十: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一般债务预算安排和2023年一般债务限额等情况的说明

我县完善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着力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市县财政风险。

一、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一般债务限额77512万,截至2023年底,我县政府一般债务余额76319万元,债务余额低于限额。

二、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全县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6205万元。

2023年,全县共发行新增一般债券4684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保障方面的四好农村路项目、黟县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工程。

三、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含再融资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县偿还政府一般债务本金11532万元。

2023年全县偿还政府一般债务利息2356万元。  

四、黟县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2024年度全县偿还政府地方债发行一般债券本金预算数2647万元。

2024年全县偿还政府一般债券利息预算数2374万元。

五、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

2023年全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77512万元。

六、安徽省提前下达黟县2024年一般债务预算

安徽省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部分新增一般债务限额0万元。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十一: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专项债务预算安排和2023年专项债务限额等情况的说明

 

我县完善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着力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市县财政风险。

一、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72632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政府专项债务余额272592万元,债务余额低于限额。

二、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全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9379万元。

2023年,全县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99400万元,用于黟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黟县拜年山水库项目、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高铁黟县东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配套工程、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黟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黟县人民医院补短板改造提升项目、黟县乡村振兴建设工程项目、黟县西递镇美丽乡村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黟县渔亭古镇古村落保护与乡村文旅融合项目、黟县综合智慧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黟县“五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黟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项目、黟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三期)、黟县城乡体育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三、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含再融资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9979万元。

2023年全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6360万元。

四、黟县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2024年全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预算数1465万元。

2024年全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预算数8774万元。

五、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

2023年全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72632万元。

六、安徽省提前下达黟县2024年专项债务预算

安徽省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0万元。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十二:

 

关于黟县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说明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在《黟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下,今年陆续出台《黟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实施方案》、《2023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以及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为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编制2024年预算时,各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和事业发展规划等,对拟新出台或修订调整需通过预算资金安排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事前绩效评估,并在年度预算申报时同步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共涉及5家预算部门,7个项目1736万元资金。经评审,调减预算安排资金137.5万元,调减率7.92%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局内召开预算编制动员会,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在部门预算“一上”环节对指标值量化不够、指标名称设置不合理、未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等审核情况及时反馈给预算单位,督促其在“二上”环节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力求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更加清晰、细化和量化。

(四)组织绩效评价工作。20236月底前,组织各乡镇、各部门上年度预算安排本单位的所有项目支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2022年项目883个(含年中追加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33942.51万元和64个部门整体;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开展上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涉及项目7920334.4万元;选取4个重点项目10839.54万元、2个部门整体及1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开展财政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安排黟县开发区、黟县住建局,覆盖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预算,同时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19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29.04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含政府采购、民生工程)15个项目73678万元等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五)组织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县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对照2023年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对1-8月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含年中追加和上年结转项目),涉及项目89582312.36万元及64个部门整体。选取6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监控,涉及金额3000.67万元。

(六)开展绩效评价抽查复核工作。参照市局绩效抽查复核工作方案从我县县级64个预算部门(不含涉密部门)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13个部门,采取非现场方式对其报送我局备案的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就评价及时性、规范性和工作质量开展评价复核,根据抽查复核情况汇总形成抽查复核工作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理念意识。通过媒体宣传、财政培训、专家指导、绩效管理制度学习与实务经验交流等方式普及绩效知识,将绩效理念渗透到预算管理过程中,及时纠正各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知偏差,逐步形成绩效参与人员对绩效理念的认同感

(二)探索成本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先进地市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方法,将成本理念融入部门绩效管理。县财政指导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和任务从项目成本分析入手,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充分利用部门全部预算资金,进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使部门资金达到最佳总体产出和效益。督促部门单位在考虑部门整体成本的前提下分析项目成本,项目总成本、分项成本等核定将更加合理、科学,同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黟县本级2024年政府预算情况说明(后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