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编制的《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局 县应急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教育局 县农水局 县气象局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黄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黄山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汛后核查和2024年汛前调查,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53处,威胁财产3328万元。其中:直接威胁居住人员的有99处,占64.7%,涉及231户845人和3262万元财产安全;不直接威胁居住人员的有54处,占35.3%。市县重点地质灾害点11处,共威胁人口43户166人,财产673万元。
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崩塌81处,占52.9%,威胁62户223人和1004万元财产安全;滑坡63处,占41.2%,威胁81户295人和1168万元财产安全;泥石流9处,占5.9%,威胁88户327人和1156万元财产安全。
按地质灾害规模划分:全县15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受地质条件、地貌形态、降雨量多少及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地质灾害点分布不均匀。(详见附件1)
(二)重点防范区域。我县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区域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岩(土)体工程地质、气候与植被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综合影响,全县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详见附件2)。根据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及其分布情况和人员、财产受威胁情况等,宏村镇、柯村镇、洪星乡、美溪乡和宏潭乡为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乡镇。
(三)威胁对象。直接威胁居住人员的9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位于沟谷发育的村庄以及村民切坡建房点附近;不直接威胁居住人员但威胁过往车辆、行人及基础设施等财产安全的54处隐患点主要位于省道、县道以及乡村道路等。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一)气象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汛期(5-9月)我县气候状况偏差。结合我县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预计今年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偏重,致灾风险高。汛期降水量在1130-1230毫米,接近常年(1098毫米)到偏多(详见附件3)。降水集中期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
预计今年我县6月中旬中期入梅,7月中旬中后期出梅,入梅时间接近常年,出梅时间较常年偏晚,梅雨期偏长,梅雨量较常年偏多,梅雨强度偏强。
影响我县台风2-3个,较常年略偏多,主要出现在8-9月。
(二)地质灾害预测
受地质环境、气象水文和人类工程活动等条件影响,2024年全县仍以岩(土)体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崩塌是我县主要灾种,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和山区建房的切坡地段;滑坡主要发生县域内各个乡镇的不稳定斜坡处和切坡建房点附近;泥石流主要发生在柯村镇、美溪乡、宏潭乡和宏村镇。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和范围的加大和扩大,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和破坏作用显著增强,人类工程建设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三、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1.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4)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县政府领导分片联系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执行。
2.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建立责任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3.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详见附件5),做好本乡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
(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险情巡查、灾险情速报、月报等各项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保障通信畅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更新标牌,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核查,明确责任主体,逐点落实监测防范措施;出现灾险情等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速报,做到“乡镇为基础,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2.不断深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按照《黄山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村(社区)、自然资源所、专业地质人员、群测群防员”“五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要强化党建引领,继续开展“让党旗在地质灾害防治一线飘扬”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驻地提供技术服务,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积极探索专业技术队伍向重点乡镇延伸,进一步强化基层防灾技术力量;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实时、靶向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3.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气象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会商,积极使用黄山市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和规范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认真做好普适型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气象风险预警和实时定向预警等级,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根据雨情水情和监测数据等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灾险情前兆信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及时发出临灾预警,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
4.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网格职能,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动组织,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定点监测、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不仅要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以及切坡建房点进行巡查排查,对重点时段、重要区域如城镇、村庄等人员居住密集区域,也要开展巡查排查。对巡查发现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等主管部门报告。接到灾险情报告后,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具体应急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5.全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快修订完善本乡镇、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项避险转移预案。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抢险工作;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专业力量,不断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分层级组织,排定应急演练计划,在6月中旬前实施完成,进一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各乡镇政府和应急抢险队伍应急处置水平,提高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避让安置工作。
6.源头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各乡镇要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编制易发区划、危险区划、风险区划、防治区划技术方法,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责任体系,制定风险管控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要认真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强化监管力度,注重预防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宅基地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法查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三)突出重点,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各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积极运用地质灾害搬迁和工程治理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鼓励和引导地质灾害点上群众自主搬迁。要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群众自主搬迁,尤其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撤村、并村的,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群众集体搬迁避让,彻底消除隐患威胁。二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对列入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工作。
(四)落实经费,切实保障防灾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项账户,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五)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灾害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走基层、讲科普、防地灾”主题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将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予以公告。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监测、预防和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水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和检查。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稳定性调查评估,2024年我县将11处地质灾害点列入市县级重点监测范围(详见附件6),142处地质灾害点列入乡镇级监测范围,由所在地乡镇和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防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53号令《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切坡建房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施管理”规定,由所在地乡镇列入群测群防和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包保责任,切实加强监测和防治。各乡镇要对我县375处农村村民切坡建房点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附件:1.黟县2024年地质灾害点统计表
2.黟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3.2024年汛期降雨趋势预测表
4.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5.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职责一览表
6.2024年县重点地质灾害点防治责任表
7.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卡
附件1:
黟县2024年地质灾害点统计表
序号 |
乡镇 |
地质灾害点数 |
市县级点 |
直接威胁人员的地质 灾害点数 |
威胁 户数 |
威胁 人数 |
威胁财产(万元) |
占全县地质灾害点的比重(%) |
1 |
碧阳镇 |
12 |
1 |
9 |
8 |
17 |
146 |
7.9 |
2 |
宏村镇 |
36 |
3 |
23 |
54 |
189 |
708 |
23.5 |
3 |
西递镇 |
6 |
1 |
2 |
11 |
40 |
199 |
3.9 |
4 |
渔亭镇 |
12 |
0 |
9 |
13 |
51 |
215 |
7.9 |
5 |
柯村镇 |
23 |
4 |
17 |
60 |
230 |
928 |
15.0 |
6 |
洪星乡 |
30 |
2 |
21 |
26 |
103 |
359 |
19.6 |
7 |
美溪乡 |
10 |
0 |
6 |
42 |
153 |
568 |
6.5 |
8 |
宏潭乡 |
24 |
0 |
12 |
17 |
62 |
205 |
15.7 |
合计 |
153 |
11 |
99 |
231 |
845 |
3328 |
100 |
附件2:
黟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序号 |
分区 |
亚区 |
面积(km2) |
涉及乡镇 |
主要地质 灾害类型 |
1 |
重点防治区 (9.82km² 占全县面积1.14%) |
宏村泗溪村 |
9.82 |
宏村镇 |
滑坡、泥石流、崩塌 |
2 |
次重点防治区 (347.67 km² 占全县面积40.55%) |
柯村镇-美溪乡-洪星乡-宏潭乡 |
289.88 |
柯村镇、美溪乡、宏潭乡、洪星乡 |
滑坡、泥石流、崩塌 |
3 |
宏村塔川村、星光村和泗溪村 |
13.03 |
宏村镇 |
滑坡、崩塌 |
|
4 |
渔亭镇 |
44.77 |
渔亭镇 |
滑坡、崩塌 |
|
5 |
一般防治区 (499.93 km² 占全县面积58.31%) |
其他地区 |
499.93 |
碧阳镇、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洪星乡、美溪乡、柯村镇、宏潭乡 |
滑坡、崩塌 |
附件3:
2024年汛期降雨趋势预测表
单位:毫米
月份
项目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总量 |
预测值 |
260-280 |
390-410 |
260-280 |
150-170 |
70-90 |
1130-1230 |
历史均值 |
238 |
390 |
250 |
147 |
73 |
1098 |
趋势 |
偏多 |
接近 常年 |
偏多 |
偏多 |
接近 常年 |
接近常年到偏多 |
2023年降雨量 |
155 |
243.4 |
260.2 |
149.9 |
88.8 |
897.1 |
备注 |
上表内历史均值为1991-2020年 |
附件4:
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其组成如下:
组 长:方曙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海锋 县人武部副部长
胡文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胡鹏飞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胡红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亮 县发改委主任
邓蔚清 县教育局局长
叶纫兰 县民政局局长
余国富 县财政局局长
江 晖 县住建局局长
王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春炜 县农水局局长
周涛涛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丁捌斤 县卫健委主任
张进军 县林业局局长
李仕清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卢承纲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章 威 县气象局局长
江敏杰 县公路分中心主任
程 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红辉 碧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盛茂存 宏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飞 西递镇人民政府镇长
甘 霖 渔亭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雪颖 柯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汪 泓 洪星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德华 美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飞鹏 宏潭乡党委书记、乡长
耿 浩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吴加龙 县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胡 健 县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孔黟来 县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程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5: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职责一览表
部门/乡镇 |
职 责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点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
县住建局 |
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对可能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在建项目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将在建项目建筑边坡作为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与建设项目同报批、同勘察、同设计、同审查、同施工、同验收;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村民建房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 |
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负责对因公路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对因修筑公路形成的高陡边坡,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予以治理。对公路两侧岩石破碎、易发生崩塌的路段,应予以警示并及时坡面加固防护,确保公路安全。 |
|
县农水局 |
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境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乡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江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和灾害治理工作;督促小水电建设项目业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
|
县教育局 |
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监督中小学校(教学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学校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对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做好避让、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
|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督促各旅游景区(点)编制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在游览时间、游览路线和游览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以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已经存在的隐患点,要按照专家建议落实处置措施。 |
|
县气象局 |
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所需气象资料信息;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
|
县应急局 |
组织编制县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综合协调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成立应急抢险队伍或与专业矿山应急抢险队伍,签订应急抢险协议。 |
|
碧阳镇 |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重点监测石亭村岭脚组余利荣崩塌、碧山村水电站站房后缘滑坡等滑坡。防范措施:1.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
|
宏村镇 |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重点监测市级点泗溪村高琴滑坡、县级点星光村卢家坟滑坡、泗溪村晓源组丁晓发屋后崩塌。加强金家岭坪太、大同排林村等已搬迁地灾点村民管理,防止村民回迁。防范措施:1.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
|
西递镇 |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重点监测霭峰村林川滑坡,学生写生基地地灾隐患点,西递村梦圆写生酒店、宏苑饭店、宏杨饭店切坡建房等。防范措施:1.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
|
渔亭镇 |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重点监测楠玛村楠玛组001号崩塌、团结乞坟组017号屋后崩塌。防范措施:1.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
|
柯村镇 |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重点监测湖田村团结组陶贵朋和王美娣屋后崩塌、湖田村胡文华屋后崩塌、东坑村方洪组洪灯火屋后崩塌等。加强郑家坞泥石流工程设施的维护。防范措施:1.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
|
洪星乡 |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重点监测大星村廖金炳、王文华等屋后崩塌。加强大星集镇滑坡治理工程的监测与维护。防范措施:1.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
|
美溪乡 |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社屋前泥石流治理工程维护。防范措施:1. 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6.加强对社屋前泥石流工程设施的监测、管理与维护。 |
|
宏潭乡 |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防范措施:1. 做好主汛期前地质灾害点全面排查工作;2.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和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点的监测;3.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及隐患点动态监测巡查;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
|
其他有关部门 |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4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84号)及《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附件6:
2024年县重点地质灾害点防治责任表
序号 |
乡镇 |
地质灾害危险点名称 |
乡镇负责人 |
村级负责人 |
监测人 |
备注 |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
1 |
宏村镇 |
泗溪村甲溪高琴滑坡 |
盛茂存 |
|
汪国红 |
|
卢顺利 |
|
市级 |
2 |
宏村镇 |
星光村岭下株组卢家坟滑坡 |
盛茂存 |
|
汪洋 |
|
汪新民 |
|
县级 |
3 |
宏村镇 |
泗溪村晓源组20号屋后崩塌 |
盛茂存 |
|
汪国红 |
|
丁八斤 |
|
县级 |
4 |
碧阳镇 |
岭脚组2号崩塌 |
吴红辉 |
|
钱龙 |
|
余永忠 |
|
县级 |
5 |
西递镇 |
霭峰村林川滑坡 |
张飞 |
|
郑光华 |
|
詹利生 |
|
县级 |
6 |
柯村镇 |
东坑村方洪组20号屋后崩塌 |
吴雪颖 |
|
李叶真 |
|
李叶真 |
|
县级 |
7 |
柯村镇 |
湖田村下湖田组18号屋后崩塌 |
吴雪颖 |
|
胡俊辉 |
|
胡其根 |
|
县级 |
8 |
柯村镇 |
湖田村林家01号崩塌 |
吴雪颖 |
|
胡俊辉 |
|
柯月琴 |
|
县级 |
9 |
柯村镇 |
湖田村林家05号崩塌 |
吴雪颖 |
|
胡俊辉 |
|
胡俊辉 |
|
县级 |
10 |
洪星乡 |
大星村林家18号崩塌 |
汪泓 |
|
许贵民 |
|
林业余 |
|
县级 |
11 |
洪星乡 |
大星村林家03号崩塌 |
汪泓 |
|
许贵民 |
|
林业余 |
|
县级 |
附件7:
2024年度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卡
领导组成员单位 |
责任人 |
联络员 |
值班室电话 |
县公安局 |
孙大伟 |
李智东 |
5527021 |
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 |
刘海锋 |
汤杰新 |
5231008 |
县发改委 |
董德春 |
李驹 |
5522047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胡文东 |
程璇 |
5521094 |
县应急管理局 |
胡鹏飞 |
张文学 |
5526600 |
县交通运输局 |
王峰 |
汪耀宗 |
5522027 |
县公路分中心 |
汪栋 |
曹猛 |
5521770 |
县民政局 |
叶纫兰 |
程克辉 |
5526186 |
县农水局 |
黄春炜 |
叶国成 |
5522139 |
县住建局 |
江晖 |
熊国伟 |
5522252 |
县财政局 |
余国富 |
陶静 |
5522517 |
县卫健委 |
丁捌斤 |
徐金亮 |
5523178 |
县教育局 |
邓蔚清 |
余明慧 |
5522701 |
县林业局 |
张进军 |
杨晨 |
5522100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汪光辉 |
于梦雅 |
5525465 |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程丹 |
周涛涛 |
2267721 |
县融媒体中心 |
李仕清 |
杨博 |
5522185 |
县气象局 |
章威 |
胡泽玉 |
5522037 |
县供电公司 |
马建茂 |
祝本元 |
5522958 |
县电信分公司 |
吴加龙 |
孙兆平 |
5524567 |
西递镇人民政府 |
张飞 |
查立华 |
5156038 |
碧阳镇人民政府 |
吴红辉 |
叶志尚 |
5522194 |
宏村镇人民政府 |
盛茂存 |
蔡杰 |
5541020 |
渔亭镇人民政府 |
甘霖 |
宣扬扬 |
5531221 |
柯村镇人民政府 |
吴雪颖 |
王玮 |
5136408 |
洪星乡人民政府 |
汪泓 |
汪维佳 |
5119268 |
美溪乡人民政府 |
刘德华 |
吴健勇 |
5146030 |
宏潭乡人民政府 |
唐飞鹏 |
田阔 |
5126456 |
黟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doc黟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