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91/202401-00063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

作者:黟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6 信息来源: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一) 出台背景和依据

背景: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全面两孩政策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黄政秘〔2017〕40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相兼容,利益导向机制公平公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6年12月1日,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由县政府牵头起草发布《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16年12月16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2016年12月20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依法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着力推动优待奖励兼容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等。

(五)主要内容

1.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职工退休奖励等计划生育奖励优惠、计划生育假期奖励等。

2.全面支持两孩政策实施。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高危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3.落实优待奖励兼容政策。包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保障、教育扶助、社会救助和扶贫帮困等优待政策等。

4.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包含失独家庭抚慰、独(双)女家庭助学成才、计生家庭紧急救助、符合条件再生育复通术补助和免费健康服务等。

(六)创新举措

1.加强资金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部门参与、社会捐赠”的原则,强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资金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实行打卡发放,直接到户到人,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严格责任追究。对不符合奖励优惠条件、巧立名目套取奖励优惠资金,或享受奖励优惠政策后又违反生育政策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专项资金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立足职能,充分体现对计生家庭的倾斜;

2.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予以政策资金保障,足额发放各类奖励资金;

3.强化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宣传。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瞿艳

联系方式:552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