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507/202408-00017 信息分类: 执行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8-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保基层运转】黟县洪星乡:打造“调解+”模式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作者:黟县洪星乡 发布时间:2024-08-15 09:13 信息来源:黟县洪星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黟县洪星乡紧紧围绕基层治理现代化变革的方向和使命,深刻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治理体系所处的重要位置,把创新“调解+”模式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基础上,引导群众践行尊法崇德、谦和礼让,秩序井然的文明风尚,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调解+特色”,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事情其实很小,只是没有人来为我打开心结。”洪星乡红光村村民李某华十分激动。原来李某华和邻居汤某生因琐事生嫌隙,汤某生将柴火放置在自家院外道路旁,使得原本狭窄的通道变得更为局促,影响到李某华日常出行,双方矛盾激化。理清案件争议焦点和事实后,“乡贤”调解员汤朝阳从两人互为邻居的角度考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修复关系。最终,两人打开心结,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今年以来,洪星乡积极构建“党建+调解”工作格局,择优选择政治素质强、法律政策水平高、热爱调解公益事业的村两委干部、乡贤五老、村民代表、平安志愿者共82人,组建全乡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巡逻员“四员”队伍。今年以来,“四员”工作队伍排查矛盾纠纷17件,化解成功率100%,协议履行100%,实现了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得早、化解的了、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调解+普法”,有效发挥调解与普法互补优势。“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作为儿媳不奉养公婆,理法上都站不住脚。”听完调解员的话,作为儿媳的杜某霞羞红了半张脸,表示自己确实错了,今后一定改正。洪星乡坚持将普法惠民贯穿于事前隐患排查、事中处置化解、事后以案说法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流程,致力把调解室打造成“普法惠民”的第一阵地。驻村干部及村“两委”担任普法宣传员,与“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形成合力,通过现场普法、讲法,以及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普及人民调解基本常识,调解工作程序,引导群众“遇纠纷,找调解”,扩大人民调解的群众认知度和基层影响力,让人民调解成为全体村民排忧解难、息诉解纷的首选。

“调解+网格”,筑牢基层稳定防线。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以50户为1个微网格设1名网格员,同时兼任该网格人民调解员,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网格员不仅贴近民众、了解风俗,还熟知社情民意,能让一些具有属地性、民生性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得以化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强化网格调解员首道“过滤网”功能,定期召开网格调解员工作例会,共享情报信息、交流调解经验。目前,洪星乡共组建了29个由党员为主体的红色微网格,构建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