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4月,黟县审计局对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黟县财政局2023年1月12日《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黟财预〔2023〕2号),批复县发改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46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7万元,项目支出1,035.01万元。
黟县发改委202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5.13万元,总收入2520.14万元,总支出2557.5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发改委2023年预算编报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收支管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预算。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二)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与执行情况:独生子女奖励人数编制不准确。项目编制未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决算(草案)编制账表不符。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四、整改要求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预算、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独生子女奖励人数编制不准确、项目编制未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决算(草案)编制账表不符、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黟县审计局建议:
(一)县发改委应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预算支出管理。应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要求,规范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的管理,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预算作出说明,予以纠正。
(二)县发改委应在预算编制时认真核实单位及人员信息,规范预算编制,杜绝超编预算情况发生,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细化项目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合理编制预算,综合考虑项目推进情况制定支出计划,严肃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支、余数字,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确保账表相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三)县发改委应加强项目资金审核,督促项目单位将多支付资金0.6万元追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县发改委已追回多支付工程项目款0.6万元。
(四)县发改委应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绩效管理建设,科学编制项目绩效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编制质量。
(五)县发改委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意见,黟县发改委正在进行整改。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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