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4月,黟县审计局对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黟财预〔2023〕2号),批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20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上述预算批复资金中包含项目支出15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工作25万元、执法用车平台运营费5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运营费1.5万元、县委县政府大院维修维护60万元、办公用房管理5万元、外派干部伙食后勤服务55万元。
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6.66万元,本年收入252.52万元,本年支出258.8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预算编报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收支管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不合规。
(二)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超预算执行。支付审核不严。制度执行不严,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定。
(三)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预算编制不完整。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支出不合规。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未经批准处置资产。
四、整改要求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不合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超预算执行、支付审核不严、制度执行不严,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定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专项资金支出不合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未经批准处置资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黟县审计局建议:
(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制度,规范流程管理,确保做到“公开、公正”。
(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各项费用,严禁无预算支出、超预算范围、超预算标准支出,加强财务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完善重大经济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重大支出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
(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健全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四)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进一步强化资产处置管理,严格程序,依法操作,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意见,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正在进行整改。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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