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城乡健身环线建设工程(碧山村东驿支线)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批复
黟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黟县城乡健身环线建设工程(碧山村东驿支线)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悉,我局于2024年10月26日主持召开了《黟县城乡健身环线建设工程(碧山村东驿支线)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审查意见附后),编制单位按照会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防洪评价报告》作了修改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防洪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洪标准、洪水计算方法,基础资料翔实,结论合理,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所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二、建设单位应在桥台建设完成后及时对被破坏的挡墙进行修复,将左岸桥台下挡墙与现状挡墙衔接以及对右岸现状挡墙基础进行维修加固,防止因洪水冲刷对现状挡墙及下游渡槽的稳定产生影响。
三、保障枧溪河水面环境,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养护,杜绝有害污染物质进入水体,注意水土保持,避免对岸坡林草植被的破坏。
四、其它请你单位按照《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执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023003154232L
附件:黟县城乡健身环线建设工程(碧山村东驿支线)防洪评价报告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11月6日
黟县城乡健身环线建设工程(碧山村东驿支线)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1).pdf
抄送:县防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