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黟环审〔2024〕6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6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9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5526297通讯地址:黄山市黟县碧阳翼然中路120号(原公路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核准(备案)部门 |
审批文号 |
1 |
青梅酒生产线项目 |
黟县碧阳镇翼然西路183号 |
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黟环审(2024)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