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3MB1B81551Q/202408-00010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黟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8-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2024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黟环审〔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08-26 10:42 信息来源:黄山市黟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826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826日-9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5526297通讯地址:黄山市黟县碧阳翼然中路120号(原公路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核准(备案)部门

审批文号

1

青梅酒生产线项目

黟县碧阳镇翼然西路183

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黟环审(20246

 

黟环审〔2024〕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