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溪柯家护岸建设及拦砂堰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批复
黟县美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美溪柯家护岸建设及拦砂堰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悉,我局于2024年10月26日主持召开了《美溪柯家护岸建设及拦砂堰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审查意见附后),编制单位按照会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防洪评价报告》作了修改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防洪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洪标准、洪水计算方法,基础资料翔实,结论合理,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所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二、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河道及滩地施工区的一切临时建筑物、施工器材,拆除施工围堰,清除废弃物等,恢复河道原有行洪能力。
三、工程施工在场地平整、地面开挖等施工活动中,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对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应遵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坚持“三同时”制度。
四、其它请你单位按照《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执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717MB1E43857T
附件:美溪柯家护岸建设及拦砂堰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10月28日
关于《美溪柯家护岸建设及拦砂堰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