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黟县2024年畜牧类水灾救灾第三批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黟县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黟农水函【2024】31号)文件,现对黄山哼哼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拟补助救灾资金进行公示,详情如下:
黄山哼哼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乡镇政府核实受灾金额3476000.00元,灾后恢复生产主要用于水毁养殖区山体修复与无害化处理设施重建、清粪系统维修、消毒烘干房维修和饲料购买等合计1001302.43元。实际补助695200.00元。黟县皖南花猪繁育中心,乡镇政府核实受灾金额670000.00元,灾后恢复生产主要用于水毁修复工程和饲料购买共计157190.00元,实际补助134000.00元。黟县余村黑猪养殖基地,乡镇政府核实受灾金额110000.00元,灾后恢复生产主要用于水毁圈舍修补23612.94元,实际补助22000.00元。黟县五柳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乡镇政府核实受灾金额210000.00元,灾后恢复生产主要用于购买饲料和灾后修复工程计82058.52元,实际补助42000.00元。黟县黟林生态有限公司,乡镇政府核实受灾金额40000.00元,灾后恢复生产主要用于购买饲料计16000.00元,实际补助8000.00元。黟县春女家庭农场,乡镇政府核实受灾金额60000.00元,灾后恢复生产主要用于购买饲料12500.00元。实际补助12000.00元。本次共下拨救灾补助资金合计913200.00元。
另黟县鑫欣家庭农场、黟县丰松黑猪家庭农场、黟县宏村镇金家岭村顺吉家庭农场,因无法提供灾后重建相关补助报账材料,经各农场承诺,自愿放弃2024年水灾补助资金。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有疑问的,请及时以实名制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水局畜牧兽医站反映,联系电话0559-5526923。
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10月23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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